学术研究 学术研究
儒学动态
专家观点
项目成果
研讨动态
分中心建设 分中心建设
分中心活动
传播普及 传播普及
交流互鉴 交流互鉴
尼山金年会|金字招牌|官网首页·文明论坛
机关党建 机关党建
廉洁文化建设
金年会|金字招牌|官网首页·文明建设
学术期刊 学术期刊
《孔子研究》
《中国儒学年鉴》
儒学名家 儒学名家

【庆余年2】微信重要公告!这些朋友圈不能发

来源:金年会|金字招牌|官网首页  更新时间:2024-09-19 10:02:53

 

近日

微信安全中心发布了

针对利用微信账号传播诈骗信息

进行兼职变现行为治理公告

提醒广大用户

注意保护

自己的微信个人隐私信息

不随意为他人进行辅助验证

避免在不知情的情况下

成为不法分子的“帮凶”

根据用户投诉发现,近期有不法分子以“兼职”为幌子,告朋在朋友圈、友圈微信群发布“帮发朋友圈换米”“闲置小号换零花钱”等相关内容。微信庆余年2提醒大家切勿参与!告朋这些不法分子可能会指派你发布含有无资质产品的友圈百度网盘广告内容(如虚假减肥产品宣传)、招嫖类不良信息、微信欺诈引流类内容(如宣称刷单可获双倍返现)等。告朋

部分违规内容

微信安全中心提醒大家

协助他人发布朋友圈信息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腾讯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微信个人账号使用规范》等相关规范,微信帮助他人在朋友圈、告朋微信群发布违法违禁品营销信息属于违规行为。友圈

更为严重的微信爱奇艺是,如果所发布的告朋内容涉及欺诈引流,还会将自己的友圈好友置于诈骗风险之中。

同时,明知这类“兼职”涉及帮助不法分子传播不良信息或欺诈引流信息的情况下,却仍以此换取报酬,实际上等同于用个人账号协助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在知情的情况下协助黑灰产活动,很可能将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而承担刑事法律责任。

请大家珍惜自己的微信账号,切勿为了微薄利益而帮助不法分子发布不良信息或欺诈信息,不做电诈工具人。